《广东省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解读
来源:企鹅电竞pc 发布时间:2024-08-06 18:41:41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是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和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重要举措,是我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1+3+8”政策体系中的重要部分。现就《行动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3月7日,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部署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工作,其中,“标准提升行动”由市场监管总局牵头负责。3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了2024年和2025年制修订294项重点国家标准项目清单(2024年完成129项,2025年完成165项)。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相关工作部署,推动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4月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行动方案》。
(一)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提出充分的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加快制修订节能降碳、环保、安全、循环利用等领域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新制定规定要求,组织做好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和培训;强化标准实施应用,助力各类生产设备、服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鼓励汽车、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大高质量产品供给,推动更多高质量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促进消费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第二部分是重点工作任务。围绕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健全产品安全品质衡量准则、强化能耗排放和循环利用标准供给、推动重点领域国内外标准衔接、加强标准实施监督执法,提出10项重点任务。
1.以高标准促进优质消费品升级。通过推动涉及家电、家居、汽车、电瓶车及电池等产品质量标准升级,实现消费品升级。
2.健全质量安全标准体系。聚焦燃气用具、电梯、气瓶、大型游乐设施等重点产品、设备,通过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加快制定配套标准、加大安全监管整治力度等举措,提升设备安全、减少风险隐患。
3.推动完善能耗排放标准。推进节能标准体系优化升级,优化提升大气、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等排放控制水平,提升应用锅炉、电机等重点用能设备能耗标准,实现节能减排目标。
4.加强循环利用标准供给。推动制定、修订一批涉及废旧家电、二手电子科技类产品、报废汽车、动力电池、退役光伏风电设备等产品设备和材料零部件回收利用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促进产品循环利用。
5.提高重点领域国内国际标准衔接。支持我省企业和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热情参加国际标准制修订。加强品质衡量准则、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国内国际标准衔接。继续拓展“湾区标准”深度广度,拓展“湾区认证”项目领域,推进“湾区认证”项目实施。
6.提升企业标准化能力。推动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开展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培育一批先导型、创新型企业。加强对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区域标准等制定和修订的资金扶持。
7.推动企业质量管理上的水准提升。支持企业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检验测试等全过程加强质量管控,以公司制作技术的整体提升,带动消费品品质提升。
8.推动产品质量安全提升。深入推动重点产品区域产业集群质量整治,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电瓶车及电池产品质量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依托“粤品通”质量技术服务平台开展“提质、助优、强链”行动。
9.加强标准实施监督执法。开展燃气用具、电瓶车质量安全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电瓶车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集中整治非法电梯使用。
10.积极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持续开展放心消费“双承诺”活动,推动、引导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商家参与“以旧换新”活动并加入“放心消费承诺”单位。鼓励家电品牌企业积极加入“以旧换新”活动,引导消费者关注了解“以旧换新”政策,鼓励消费者按时换老旧家电。
(三)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支持、监督标准实施、加大宣贯力度。
1.明确需要执行的强制性国家标准51项,涵盖电梯、电瓶车、燃气用具、电池、气瓶等产品;
3.拟制定的推荐性区域标准339项,主要是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标准配套的标准,近期拟分步出台实施;
4.拟参与制定的国际标准、湾区标准73项,主要是技术指标比国家标准、行业规定要求更高、更严、更优的标准。
一是突出高标准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家电、家居、汽车、电瓶车及电池等产品质量标准升级,加快开展相关配套标准研制,推动产品的更新换代。
二是突出产品安全品质衡量准则健全。督促严格执行燃气软管、切断阀等燃气用具产品的强制性标准。加快制定电梯主要零部件报废标准,监督燃气充装单位严格执行燃气气瓶报废规定。
三是突出能耗排放、循环利用标准供给。推进节能标准体系优化升级,提升应用锅炉、电机等重点用能设备能耗标准,加快制定碳测量、碳核算、碳评价等领域有关标准,开展绿色园区低碳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
四是突出重点领域国内国际标准衔接。持续拓展“湾区标准”,深化“湾区认证”项目领域,试点推进大湾区碳足迹认证和广东碳标签评价,支持全省企业和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热情参加国际标准制修订。
五是突出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执法。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产品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